• 市场营销的“起点”与“终点”
  • 来源:价值中国  发表时间:2013-01-21  责任编辑:戴志华

  • 2001年,在美国市场营销协会进行的评比中,“定位理论”被认为是“有史以来对美国营销影响最大的观念”。



    可见,由于一个字的不同,我们便把一种原本是关于加强“品牌印记”的“品牌占位”理论变成了节省广告费从而实现“目标广告”效果的“消费者定位”理论。

     

    对比“品牌占位”和“消费者定位”,我们不难发现它们的不同和各自的侧重点。

     

    首先,“品牌占位”占领的是消费者大脑,它在消费者大脑中划分不同阶梯;“消费者定位”区分的是消费者人群,它把某一部分消费者确定为目标对象。

     

    其次,“品牌占位”努力占领消费者大脑中的制高点;“消费者定位”侧重区分不同消费群体的精确度。

     

    最后,“品牌占位”舍弃多余信息,只说少量的话,以便显示品牌的突出特征,例如VOLVO轿车突出“安全”,BMW轿车突出“操控”;“消费者定位”舍弃多余消费者,只向少量人说话,以便节省广告费,例如,化妆品的广告没必要做给老农看。
     

    总之,从“品牌占位”到“消费者定位”,从“只说少量的话”到“只向少量人说话”,从“原意”到“误读”,“定位理论”都是一种身处广告领域但又力图颠覆广告的理论──“定位理论”在中国的本土化过程中,通过对“广告信息”和“受众数量”的双重缩减,把“广告”变成了“窄告”,颠覆了传统的“广而告之”的广告传播方式。这绝不仅仅是一次“范围”上的调整。“定位”使人们认识到,做广告不再只是“满天撒网”,而应该是“有的放矢”。原来广告漫天撒网的“网”是信息,现代广告有的放矢的“的”是消费者。“广告”变成“窄告”,广告的核心功能也便由信息传播变为对消费者对症下药、因材施“告”。在这个意义上,广告是一种“攻心术”的说法也就得到了最彻底的阐释。于是,“本土化”的误读也便歪打正着地把“定位理论”从“关于产品的理论”转变成“关于消费者的理论”,人为地把“定位理论”提升到市场营销中更高的层面。

     

    但是,即使提得再高,“定位理论”作为市场营销的“起点”都不会直接导致市场营销的“终点”──“消费者满意”。

     

    无论是“品牌占位”还是“消费者定位”,“定位理论”的最大贡献在于对“起点”的“固定化”,它把原本纷乱复杂的产品特征加以分析,选择其中最有力的一个诉求点,以最简洁的方式把它“固定”在受众的头脑中,使人产生一种条件反射式的反映:一谈到最“安全”的汽车品牌,我们立即想到VOLVO;一谈到最具“操控性”的汽车品牌,我们想到的第一个品牌就是BMW,这就是“定位”的巨大威力。但是,“定位理论”的最大缺陷也在于“固定”,在日新月异的市场营销大战中,一旦你的位置“固定”下来,也就只能任凭别人从你头上“越位”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