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经销商产品组合营销之路
  • 来源:《新营销》  发表时间:2014-07-11  责任编辑:戴志华

  • 产品是经销商赖以生存的根本。然而,仅仅独家代理或经销某一个品牌的产品,没有其他品牌或者品类产品进行补充的经销商,其利润与销量受到该品牌直接影响的经销商,一旦该品牌崩盘,单品经销商便会像池中之鱼一般受到殃及。不做,面临出局;做了,却没有话语权——这就是单品经销商的生存现状。



    有了产品以后就要分析自己的渠道特点,看看自己主营方向侧重在哪种渠道,要根据自身的渠道优势来选择适合的产品组合。如,有的公司多年来渠道侧重流通,兼顾酒店终端,所以在产品组合上大多为流量大,低毛利的产品,靠庞大的销售量来支撑利润,带动其它产品销售。

     

    2、关联性原则

    有的经销商在进行产品组合时,没有规律性,发现市场上什么产品类别好卖,就卖什么类别,最后常常导致自己投入大,最终利润却不一定高。真正的产品类别组合,需要有相关性、相似性和互补性。这种相关性,是指各个品类之间在产品特性方面要有相关联性。

     

    比如:白酒的经销商,就可以通过自己的渠道和关系,分销代理奶产品或饮料等产品类别。你不能做快消品的,突然去代理一个服装产品,那样,这种品类之间的关联性没有了,就给自己增添了负担。或者说,做酒的经销商,去代理水、饮料,这样也具有一定的关联性,因为我们都知道“酒水不分家”的道理。

     

    3、渠道重合原则

    品类的合理组合,更重要的是渠道的共享和通用,各个品类之间,可以共用一条渠道,组合在一起时,不需要经销商重建渠道或者不需要对原渠道做大规模的调整,这样,就能对经销商的资源进行最大化利用。
      如,中高端白酒的主渠道是餐饮、核心烟酒店、团购渠道,而很多水、饮料的主渠道都是走商超、大流通渠道。如果你认为中高端白酒与水饮料是完全可以组合在一起的话,就容易犯错误。

     

    4、模式相似原则

    在酒水行业,不同价格带产品,所采用的渠道模式常常不同。有的企业采用的是深度分销的模式(低端产品),有的企业采用直分销模式(中低端),又有的企业采用盘中盘模式(中高端)。这各种不同的渠道模式,常常不能兼容。

     

    经销商在挑选产品时,就需要慎重。如果你把不同渠道类型企业的产品组合在一起,就容易导致你的销售人员难以有效分工,但是又不可能分产品分渠道分队伍进行市场操作,最终的结果,就常常导致经销商内部管理混乱,顾此失彼。

     

    5、淡旺季原则

    每个产品类别的销售淡旺季常常不同,在组合产品类别时,最好让各类别的淡旺季互补。也就是说,将它们的淡旺季错开,然后组合在一起,就能保证在全年都有产品卖,保证经销商的总销量和资金流的正常运转。

     

    比如:白酒的旺季大多在秋冬季,作为经销商,如果仅仅经营白酒,那么,到了夏季,白酒销量下降,就会影响自己的经营,如果能够再选择适合夏季的品类,比如啤酒、水、饮料等,就能取得丰富产品类别的作用。

     

    6、互斥原则

    大家都知道“只有竞争,才能良性发展“的道理,但在实际的产品组合过程中,有的偏远地区的经销商,认为天高企业远,企业的管理之鞭达不到,所以有的经销商就代理同类的产品,而这两个同类产品之间,又是很激烈的竞争关系。例如,同时代理茅台与五粮液,同时代理口子窖和古井,等等,这样的结局常常是两头都不讨好,两头都做不好。

     

    7、生命周期原则

    大家都知道,对于成熟期产品,一般价格比较敏感,一般用它来带货或者走量,成长期产品成长较快,利润较高,可以适当赚取利润,并重点培育。所以,我们将不同生命周期的产品组合,保证各个生命周期的互补,这也能够大大地降低经销商的经营风险。

     

    说得直接些,在产品成长期时就要导入新产品培育,当成熟产品衰退时,成长期产品也就进入成熟期,新产品也就进入了成长期,如此,就形成了完整的产品成长梯队,从而保证销售状况不会大起大落。梳理好了现阶段各类产品所处的生命周期,对于要补充的新产品应该重点弥补哪方面的缺陷才能更加明确。

     

    8、利润贡献原则

    在实际的产品组合中,一些成功的经销商其成功的秘诀就是在产品组合工作中,分别化类。首先要从产品类别的角度进行产品组合,这样的产品组合,实际上就是品类的组合。有的产品在市场上已经非常成熟,渠道和消费者对其价格已经非常敏感,就象很多经销商说的那样:“卖穿了”。那么,这样的产品类别,就不要指望能在它们身上赚到多少,而是应该尽量让它们来“带货”,就像很多经销商把名牌产品用来带货一样。

     

    9、挤占原则

    在实际操作中,一个品类中,有的经销商会采用一个一线品牌附带几个二三线品牌的模式,主要是为了和其他经销商对抗。人家有的品类或者品牌你没有,这个市场蛋糕就没有你的份,进而失去市场。如果你有相应的品牌或者品类,蛋糕还是有你一口的,就是说要保证一定的市场占有率,这样也可以丰富自己的产品构成。这些二三线产品虽然利润不高,但可以保证市场占有率。

     

    此外,还需关注两点:

    第一:所选产品的价格体系是否合理,是否源于市场,与市场上同档次竞品相比,其零售价是否有竞争力?有多少预留的推广费用?零售终端利润、批发商利润各为多少才能调动他们的积极性?厂价应该是多少?只有整个分销链上的利益合理才能有效推广。

     

    第二:考证厂家的推广策略与销售政策能否与产品相匹配。由于新产品的推广在很大程度上依赖于厂家的支持,所以厂家的推广计划能否发挥产品的优势、弥补产品的弱项、能否有足够的资源配置、能否有较强的营销队伍辅助推广、销售政策是否完整和双赢等等,都是经销商必须考虑的因素。

     

    综上所述,不管产品组合的原则怎么多,怎么复杂,作为一个有经营头脑的经销商,要始终坚持一个大原则,就是要给自己先定好位,明确自身的事业定位和发展战略、你是想做一个对某个渠道最专业的经销商,还要做一个渠道种类最全的经销商,或者是渠道下沉最彻底的经销商。只有给自己定好位,找到自己最长的那块板,然后根据自己的敏锐的分析和判断能力,丰富的区域市场运作经验,才能提高选择产品的成功率和组合的有效性,才有可能成为一个合格的懂产品组合的经销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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