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也许在小时候就听过三个和尚的故事:当庙里有一个和尚时,他一切自己做主,做得很自在;当庙里有两个和尚时,他们通过协商可以自觉地进行分工合作,同样做的不错;可当庙里来了第三个和尚时,问题就出现了,谁也不服谁,谁也不愿意干,其结果就是大家都没水喝。
而在个人独立工作时,一切工作成本都须由自己负担,因而没有让其他人分担的可能。在同伴协作中,彼此可以进行简单有效的互相监督,因而也这方面存在问题的可能性也较小。
由此可知,在一个大的项目组中,建立起良好的团队协作至关重要。因而在对一个项目的管理过程中,团队协作显然是不可忽略的重要环节。而在处理团队协作问题时,建立起合理完善的团队机制就是首先解决的问题了。
所谓团队机制,简单的说,即是对团队内各成员的分工、合作以及监督等职责的规定。在具体反映在建立一系列规章制度的同时,它着重落实到给团队各成员建立起其在团队内的“身份”。而这种身份事实上即是对其团队职责的反映。所以说,一个完善合理的团队机制,其重点即是对团队各成员职责的合理划分和规定,即是给团队内各成员都确定一个合理的“团队身份”。使得无论是项目经理还是组员,都可以找到自己在整个项目中的坐标。
那么,在团队机制已经建立的前提下,如何在项目管理过程中建立起良好的团队协作关系呢?
根据团队协作的三要素,显然也必须从分工、合作以及监督三方面入手。
如何分工:
项目经理进行分工的原则应该是:团队每个成员的具体工作及相应职责都必须被合理并明确的划分。
所谓合理的划分,即每个团队内成员的能力必须与其从事的具体工作相匹配。从前在美国有一种流行的观点,即如果你擅长做什么事,那么你就可以管理其他人做同样的事。这在今天看来,显然是荒谬的,因为一个人的业务能力和其管理能力不存在正比关系。但是直到今天,在许多项目组这种情况仍然很普遍,即一个项目经理通常由一个成功的业务员担任。虽然他在业务上具有出众的能力,但是一个项目经理的职责显然更偏重于管理好整个团队,在项目组中维持良好的团队协作。这需要优秀的管理才能,显然,这一情况往往被忽视了。
而所谓明确的划分,即是使每个团队成员的具体工作和职责都得到的无法模糊的确认,使得团队内各成员都必须对其本职工作负全责。
合理的分工使得团队内的各成员得到真正的“物尽其用”,每一个成员都可以在合适的岗位上发挥其最大的价值。而明确的分工使得团队内各成员拥有明确的责任意识,他们无法逃避自己所犯的过错,因此,他们必须做好自己的工作。同时这种在具体工作上的细致分工也可以有效避免重复劳动,由于各成员具体工作的明确,也可以大幅提高相互协调合作的效率。
对成员进行分工的工作一般是由项目经理负责的,因此,一个合格的项目经理至少必须具备准确考量人才的判断力。当一个项目组成员无法适应其工作时,就必须考虑调动其到合适的位置,如果他无法适应所有的工作,则他必须离开这个项目组。
怎样合作:
分工是第一步,紧接着就是项目过程中具体的合作了。而合作的关键在于:对团队内各成员具体负责的工作进行有机整合,以实现项目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