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好营销,坏营销
  • 来源:博纳睿成  发表时间:2013-10-31  责任编辑:戴志华

  • 本文与以下来源有关:理查德·鲁梅尔特《好战略,坏战略》,冯唐《三十六大》之“大线/金线”。这两个不同领域对于战略与文章好坏标准的阐述,引发我对营销好坏标准的思考。无规矩不成方圆,标准模糊、认知混乱的地方,必定会群魔乱舞。



    本文与以下来源有关:理查德·鲁梅尔特《好战略,坏战略》,冯唐《三十六大》之“大线/金线”。这两个不同领域对于战略与文章好坏标准的阐述,引发我对营销好坏标准的思考。无规矩不成方圆,标准模糊、认知混乱的地方,必定会群魔乱舞。

     

    中国的营销为什么留下了忽悠的印记?甚至有人质问,营销能否不作恶?

     

    责怪跳大绳的大师(“大忽悠”)太多,或者悲叹人心不古、利欲熏心者太多,是简单直观的解释。但营销病症的根源,真的如此简单吗?

     

    不乏从人文、战略、社会价值等角度开出的“校正营销”的药方,这些药方却是听起来有理、做起来不知如何入手:比如说人文价值是营销的核心要素,却无法实证是否没有人文价值,营销就一定会失败;也无法实证,有了人文价值,营销就一定有效。这样的营销3.0升级版,最多算是一种营销追求或情怀,并不能成为营销的新趋势,或新方法论。

     

    出现混乱的地方,最后的根源都是认知的混乱,或者更精准地说,是判断标准的混乱:如果赚到钱(有效果)是唯一标准,那么骗子都会被当做成功榜样。

     

    这种标准的单一化,不是自由选择的问题,而是价值标准的错乱,是对“成功”这个商业现象的认知及其判断标准的错乱。

     

    中国营销的真正病症,是对营销的狭隘认知造成:就是说,对于什么是好营销、什么是坏营销,缺乏经得起推敲的、完整的标准。

     

    营销好坏的标准究竟是什么?总结本土营销成败的现象与规律,我们或许可以对营销应该是什么、区别好营销与坏营销的评估与判断标准,给出一个“中国解答”:好营销的九条金线标准。

     

    标准1:有效(effect)

    营销首先、最终都必须接受有效性的检验,但有效并不是营销的唯一标准,也不是最高标准,有效并不拥有对其他标准的一票否决特权。

     

    营销的有效标准,必须具备真实、持久的客户价值,这是真有效;等而下之者,则是蒙骗渠道商、欺诈消费者,或利用人性弱点的巧取豪夺,如无限承诺、有限兑现的服务,这是伪有效。

     

    有效性必定有正邪之分,否则人类社会就退化回了动物世界。那些高喊有效是硬道理的,不需要与这种伪命题进行论辩,只要检视这些企业的行为的有效是否经得起其他标准的考核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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