体育营销有两种理解:一种是将体育作为商品销售的体育产业营销,另外一种是借助体育活动而进行的其他产业的营销。体育营销的组成元素也既“体育三角形”,所有营销是建立在赞助方、体育项目和观众三者基础之上,缺任何一方都不能成其为成功的体育营销。
另一种是指运用营销学的原量,以体育赛事为载体而进行的非体育产品的推广和品牌传播等营销现象。比如我们在世界杯中所看到的赞助商的一切活动和身影,以及它们产品、品牌的巧妙展示等。我们通常所说的体育营销是指后一个层面。体育消费者倾向于将自己与体育联系在一起,创造了增强对相关赞助产品品牌忠诚度的机会;而体育营销恰恰以其特有的公益性、互动性和成本效益优势成为消费者和商家共同青睐的品牌传播方式。具体原因如下:
1、体育激发个人情感依恋,体育营销者能将企业及产品的品牌与比赛的兴奋、动力及感情联系在一起;
2、体育普遍吸引与磬透了生活的所有要素,能跨越文化、信仰、种族等障碍,如果你想找一种全世界共同的交流的语言,那肯定是体育,正是体育文化这种公平、平等和无边界的沟通功能,让体育营销圆了众多商家的品牌梦。
3、另一方面作为兼具媒体功能的体育赛事,由于赛事的群体普及程度、规格等级、吸引力不同,其传播的能力及商业投资价值就千差万别,作为参与投资的企业面对现实,如何从中发现价值,赢得回报,显得更加紧迫!
4、普通营销的一种重要趋势是从“广告型”营销的方向向“事业型”营销转变,这种转变可以树立企业的“道德”和“社会责任”的公益形象,而体育营销正迎合了这一趋势;
体育营销是依托于体育活动(赞助形式),将产品(或企业)与体育结合,把体育项目内涵赋予企业品牌,形成特有的企业识别、形象解码转移、品牌内化演绎的价值增值的系统工程。体育营销堪称21世纪最有效的市场推广工具之一,是企业经营中的一种战略,各行各业已认同体育营销对达成商业目标的效用。
在当今,隐性营销已经成为国内外重大体育赛事中司空见惯的营销“搭车”现象。在2002年世界杯上,可口可乐利用官方赞助商的身份开展了大量的营销宣传活动,而竞争对手百事可乐通过单独赞助球星的方式来推出广告宣传、召集旗下球星举办五人制足球比赛,通过在巴士外部安装大型耐克电子广告牌来播放广告并随时向大众播报世界杯赛况等手段,让许多人认为百事可乐就是世界杯的官方赞助商。可见,隐性营销之所以能够成功主要凭借的还是企业富有创意的营销手段。因此,只要不触及法律法规的红线,任何一家企业都可以利用体育营销来提升品牌知晓度,提升产品销售量,只不过竞争对手之间真正要较量的是他们的营销智慧。
从营销原理上来看,体育营销实际上是事件营销的一个分枝。所谓“事件营销”(Event Marketing),指的是营销者在不损害公众利益的前提下,有计划地策划、组织、举行和利用具有新闻价值的活动,通过运作有“热点新闻效应”的事件来吸引媒体和社会公众的兴趣和注意,以达到提高社会知名度、塑造企业良好形象和最终促进产品或服务销售的目的。
对于企业来讲,由于体育赛事(尤其是重大赛事)具有持续时间较长、连续性热点新闻较多、辐射范围较广(跨区域、跨国界)和关注人群收视率较高等因素使其拥有了一般事件并不具备的独特营销优势。而且,体育运动还是能够超越国家地域、政治见解、风俗习惯、宗教信仰、民族等诸多因素的限制,为世界范围内最广泛的人群所接受和喜爱。因此,通过与体育活动或者赛事结缘进而开展营销活动也就成为众多企业进行品牌扩张或者提升的良好平台。
从事件营销的营销传播效果来看,它可以让涉案企业在较短的时间之内迅速提升民众或者受众对企业及其产品的关注程度,从而达到扩大品牌传播范围、提升品牌知晓度的作用。但事件营销的终极目标还是要促使企业产品或者服务的销售“更上一层楼”。国内外区域性、全国性或者世界性的体育赛事凭借周期性明显和关注范围广泛等特点能够为企业提供品牌传播的强大平台,并为其覆盖更大的市场空间奠定品牌知晓方面的优势。农夫山泉在1998年世界杯期间展开的广告轰炸所达到的传播效果就是体育营销在早期市场上所彰显出的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