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家乐福危机公关的败笔与建议
  • 来源:管理人网  发表时间:2012-08-16  责任编辑:戴志华

  • 2006年5月29日的《华夏时报》刊载消费者投诉文章,称“在家乐福超市方圆店盛咸鱼干的玻璃陶里,有上百条蠕动的虫子,都贴在玻璃内壁上,有的还在鱼干身上爬来爬去。简直就像80年代的公共厕所,到处爬满了蛆。”



     


    步骤三、统一口径,回应公众。

    当一个企业出现危机事件时,公众迫切想了解“究竟发生了什么事情?”“企业会怎样处理这件事?”“会对我(消费者自身)带来什么影响”。因此,当“生蛆咸鱼干”事件曝光后,任何一个获知此事的消费者第一反应就是“不能再在家乐福购买咸鱼干了”,接下来,他们拭目以待,要看看家乐福如何负责任的尽快处理此事。

    一些关注品牌形象的企业通常设有新闻发言人的角色,用统一的口径和一个声音向外界传递企业的信息。在媒体报道“生蛆咸鱼干”事件后,已经不是通过值班店长和生鲜部门的一个科长就能够代表企业解决问题的了,况且,他们前后矛盾的说辞,更增加了消费者对企业的疑虑。家乐福的新闻发言人就需尽快出面,针对“生蛆咸鱼干”事件的调查过程及调查结果,将相关信息进行有方向的、由目的的取舍、“剪辑”和组合,并尽快公之于众。我们当然反对企业在危机发生后沉默不语,弄虚作假、谎话连篇,但是我们也不赞成企业将所有事实都一古脑儿的公之于众。企业在危机公关中对外信息发布的原则就是“统一口径,不说假话,少说真话”。

    在这里,我们更建议家乐福的高层领导能够适时向公众作出解释和承诺,代表企业向消费者道歉,回答社会公众、政府执法部门和媒体的质疑,挽救企业的声誉。

    企业应该在第一时间将会所有涉及的商品撤架,积极配合工商执法部门自查自纠。接下来,建议企业从社会上邀请“消费者监督员”公开对家乐福现有商品进行日常监督。在其各部门、公关部门内部应有专人和消费者监督员共同组成“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负责接洽日常的消费者投诉,将投诉处理于无形之中,避免“小事”扩大,造成恶劣的影响。

    除了加强与消费者的沟通,还需要主动邀请友好媒体跟踪报道此事,参与到家乐福的整改过程中。以新闻形式进行追踪链接,瓦解前期报道的负面影响。对于政府部门,可以每天以通报的形式告知家乐福问题商品的处理进展。在沟通过程中尤其要注意方式方法,在中国目前的社会环境中,要特别强调危机处理手法:要外圆内方、圆滑讲人情味,一味的强硬甚至闹上法庭,即便理在家乐福,也会出现赢了官司、输了品牌的后果。

    步骤四、尽快解决危机,通过有效的社会公益活动转化话题。

    在取得与消费者、公众及媒体良好的沟通交流后,巧妙制定危机公关策略,分步骤地实施危机处理,对所有的危机处理办法都应该采取尽快的解决方案,这是处理危机的最高宗旨。

    接下来,就要组织主题性公益活动扭转危机给企业带来的负面影响。社会公益活动将塑造企业良好的社会公民形象,大大提升企业正性的品牌影响力。尤其是当危机事件解决之后,根据市场现状和企业实际情况举办社会公益活动,有利于迅速弱化消费者投诉和危机事件带来的负面影响,改变人们对企业的看法,恢复消费者、社会、政府对企业的信任。